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

入退会管理

 

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成立于1996年10月8日,是我国首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。

协会的宗旨是:以人力资源为本,发挥协会行业服务、行业代表、行业管理、行业协调、行业自律等功能,为会员提供满意服务,维护和谋求会员及行业的合法权益,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。


入会管理


一、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

(一)自愿加入本协会;

(二)拥护本协会章程;

(三)在北京地区取得人才中介或职业介绍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经济组织。

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机构,须提供下列材料: 

(一) 入会申请表;

(二)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
(三)特许经营或批复许可证(复印件)

(四)机构简介(请提供可公开版信息、公司LOGO及1-2张照片,入会后将作为素材发送于协会微信公众号,作为新会员风采展示宣传);

(五)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。


三、入会程序:

(一)审核提交材料;

(二)经理事会委托机构讨论通过;

(三)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

四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(一)会员有审议权、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(二)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协会举办的企业交流、各项研讨会、调研会、会员大会、培训等,协会推荐的由其他机构主办的各种形式的活动。活动包含免费及以会员价格收费形式,具体以活动通知为准;

(三)会员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;

(四)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批评和监督;
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协会制定的各项规则,执行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;

(二)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及行业的社会形象;

(三)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;

(四)接受协会的咨询调查,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;

(五)入会信息发生变更,如公司名称、公司地址、联系人等,需及时告知协会工作人员;   

(六)按期缴纳会费。


六、会费标准:

 会长单位:100000元/年

 副会长会员单位、监事长、副秘书长:30000元/年

 理事单位:6000元/年

 一般会员单位:3000元/年


七、会费支付:

 账 户 名: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

 开户银行:北京银行安定门支行(369)

 账  号:01090369200120105227787 

 

退会管理


八、退会须知:

(一)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
(二)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   (1)警告;

   (2)通报批评;

   (3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   (4)除名;

(三)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   (1)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
   (2)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
   (3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
   (4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
(四)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
九、声明

未经协会书面确认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协会名义开展活动。


十、会员部联系人:

张言亦  010-64400288  15611195045

电子邮箱:15611195045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