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
入退会管理
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成立于1996年10月8日,是我国首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。
协会的宗旨是:以人力资源为本,发挥协会行业服务、行业代表、行业管理、行业协调、行业自律等功能,为会员提供满意服务,维护和谋求会员及行业的合法权益,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。
入会管理
一、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自愿加入本协会;
(二)拥护本协会章程;
(三)在北京地区取得人才中介或职业介绍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经济组织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机构,须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 入会申请表;
(二)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(三)特许经营或批复许可证(复印件)
(四)机构简介(请提供可公开版信息、公司LOGO及1-2张照片,入会后将作为素材发送于协会微信公众号,作为新会员风采展示宣传);
(五)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。
三、入会程序:
(一)审核提交材料;
(二)经理事会委托机构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会员有审议权、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协会举办的企业交流、各项研讨会、调研会、会员大会、培训等,协会推荐的由其他机构主办的各种形式的活动。活动包含免费及以会员价格收费形式,具体以活动通知为准;
(三)会员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;
(四)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批评和监督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协会制定的各项规则,执行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;
(二)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及行业的社会形象;
(三)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;
(四)接受协会的咨询调查,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;
(五)入会信息发生变更,如公司名称、公司地址、联系人等,需及时告知协会工作人员;
(六)按期缴纳会费。
六、会费标准:
会长单位:100000元/年
副会长会员单位、监事长、副秘书长:30000元/年
理事单位:6000元/年
一般会员单位:3000元/年
七、会费支付:
账 户 名: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
开户银行:北京银行安定门支行(369)
账 号:01090369200120105227787
退会管理
八、退会须知:
(一)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(二)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(1)警告;
(2)通报批评;
(3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(4)除名;
(三)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(1)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(2)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(3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(4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(四)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九、声明
未经协会书面确认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协会名义开展活动。
十、会员部联系人:
张言亦 010-64400288 15611195045
电子邮箱:15611195045@163.com